离退办工作职责
离退办是院党委、行政主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各项规定,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、待遇分开的原则,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。围绕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教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乐开展工作。
1、负责组织或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,参加有关会议,坚持各项制度,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,及时反映老同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,保障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的落实;
2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、生活福利、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。主动关心离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,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。协助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处理;
3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院的需要,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,特别是教学督导员、组织员等工作,开展关心和教育青年活动。
4、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,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作用,积极支持老同志兴趣小组开展工作;
5、积极开展有益离退休老同志身体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,管理和使用好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,加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,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功能,关心和支持各老年社、团、队、室的建设和活动,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;
6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离退休老同志的离退休手续,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资、待遇调整,做好各种统计和报表工作。
7、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,合理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问题。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,及时到医院看望,对确有困难的老同志要主动关心、照顾。
8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。
9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14年9月